受疫情影响,全国各行各业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损失,而在湖北地区,相关行业的损失更加严重。为了扶持相行业恢复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新规定,小规模增值税征收率下调,社保费也会有所减免!那么详细的情况就由小霞会计来带大家看一看吧。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部署对个体工商户加大扶持,帮助环节疫情影响纾困解难。会议推出一些措施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在将相关内容整理如下,一起来看看。
一是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二是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发放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
四是切实落实将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进一步阶段性降低5%的政策。
五是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
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非湖北地区
中小微企业2月到6月减免(5个月)
非湖北地区
大型企业2月到4月减半(3个月)
湖北地区
所有企业2月到6月减免(5个月)
减免范围
企业承担部分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
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企业承担部分2月到6月都可免征。
可以看出,国家为了帮助相关行业恢复发展,也是下了很大的功夫。而对于想要从事会计行业工作的小伙伴们来说,类似于上面这样的新闻也是大家需要及时了解的。大家在备考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同时也可以对关注一些这方面的信息。有关考试复习的相关情况大家也可以关注小霞会计APP及时了解,或者参与我们的课程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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