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3 10: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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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在这里继续为大家整理初级会计师实务部分的知识点,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跟着小霞一起学习哦。
第三章: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的辨析与核算
1.应付职工薪酬
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小霞提示】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2.职工包括:
(1)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
(2)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治理层和管理层人员(如董事会、监事会人员)
(3)在企业计划和控制下,无合同也未任命但向企业提供类似服务的人员(如劳务派遣)
3.货币性职工薪酬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提工资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合同履约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3)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医药费—职工房租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个税)
(2)职工福利费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国家规定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4)短期带薪缺勤
1)累积带薪缺勤: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2)非累积带薪缺勤: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即职工未缺勤时不应当计提相关费用和负债)。如:休婚假、丧假、病假、探亲假等。
【小霞提示】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所以不必额外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4.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1)用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
1)计提应付职工薪酬及确认相关费用: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实际发放时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同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3)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
1)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
薪酬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等
设定提存计划的核算
1.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如养老保险)。
2.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金额 =缴存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
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取得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当月已经认证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按当月未认证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小霞提示】购进时就能认定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直接将增值税税额计入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的成本。
购进农产品:
并准予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计算抵扣 9%或 10%)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库存商品/原材料等(买价 -买价 ×扣除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买价 ×扣除率)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2.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1)月末暂估入账(无发票,不暂估增值税)
借:原材料等
贷:应付账款等
下月初,红字冲销暂估入账分录
2)待取得发票并经认证后(与一般购入一样)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3.进项税额转出
需转出的情形:
1)购进后改变用途(如:用于简易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等);
2)非正常损失(因管理不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违法被没收等造成的损失)
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原材料
【小霞提示】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等用于集体福利等不能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分三步走:
1)先计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2)税务机关认证为不可抵扣时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不可抵扣的进项税转入相关资产或服务成本
4.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
1)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简易计税)
2)企业销售货物等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如果会计上收入或利得确认时点先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两步走:
确认收入时,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如果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收入或利得确认时点的,两步走:
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确认收入时,应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和利得。
5.视同销售
从会计角度看不属于销售行为,不确认收入,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计算应交增值税:
1)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2)将自产、委托加工、外购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
6.缴纳增值税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
采取简易方法,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服务)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进行账务处理时,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 ×征收率
以上就是小霞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初级会计师重要考点的分享。如果大家在这些方面的学习有问题的话,可以在之后给我们留言和我们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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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在这里继续为大家整理初级会计师实务部分的知识点,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跟着小霞一起学习哦。
第三章: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的辨析与核算
1.应付职工薪酬
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小霞提示】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2.职工包括:
(1)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
(2)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治理层和管理层人员(如董事会、监事会人员)
(3)在企业计划和控制下,无合同也未任命但向企业提供类似服务的人员(如劳务派遣)
3.货币性职工薪酬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提工资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合同履约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3)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医药费—职工房租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个税)
(2)职工福利费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国家规定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4)短期带薪缺勤
1)累积带薪缺勤: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2)非累积带薪缺勤: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即职工未缺勤时不应当计提相关费用和负债)。如:休婚假、丧假、病假、探亲假等。
【小霞提示】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所以不必额外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4.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1)用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
1)计提应付职工薪酬及确认相关费用: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实际发放时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同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3)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
1)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
薪酬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等
设定提存计划的核算
1.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如养老保险)。
2.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金额 =缴存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
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取得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当月已经认证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按当月未认证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小霞提示】购进时就能认定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直接将增值税税额计入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的成本。
购进农产品:
并准予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计算抵扣 9%或 10%)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库存商品/原材料等(买价 -买价 ×扣除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买价 ×扣除率)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2.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1)月末暂估入账(无发票,不暂估增值税)
借:原材料等
贷:应付账款等
下月初,红字冲销暂估入账分录
2)待取得发票并经认证后(与一般购入一样)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3.进项税额转出
需转出的情形:
1)购进后改变用途(如:用于简易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等);
2)非正常损失(因管理不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违法被没收等造成的损失)
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原材料
【小霞提示】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等用于集体福利等不能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分三步走:
1)先计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2)税务机关认证为不可抵扣时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不可抵扣的进项税转入相关资产或服务成本
4.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
1)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简易计税)
2)企业销售货物等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如果会计上收入或利得确认时点先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两步走:
确认收入时,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如果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收入或利得确认时点的,两步走:
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确认收入时,应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和利得。
5.视同销售
从会计角度看不属于销售行为,不确认收入,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计算应交增值税:
1)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2)将自产、委托加工、外购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
6.缴纳增值税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
采取简易方法,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服务)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进行账务处理时,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 ×征收率
以上就是小霞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初级会计师重要考点的分享。如果大家在这些方面的学习有问题的话,可以在之后给我们留言和我们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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