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0 09:47:05
6084
大家好,在初级会计师考试的科目中,经济法一直是很多考生重点复习的科目,我们之前也为大家整理了一部分的考点,小霞在这里就继续带大家梳理剩下的知识点。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各类费用的具体扣除规定
1.三项经费
职工福利费:实发工资薪金总额扣除比例14%
工会经费:实发工资薪金总额扣除比例2%
职工教育经费:实发工资薪金总额扣除比例8%,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保险费
“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财产保险:准予扣除
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准予扣除
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准予扣除
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准予扣除
其他商业保险:不得扣除
3.利息费用
借款费用
(1)费用化:准予扣除
(2)资本化:计入资产成本
利息费用
(1)非金融借金融,同业拆借,债券利息:准予扣除
(2)非金融借非金融: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3)未缴足的应缴资本额:不得扣除
(4)向股东或关联人借款:满足条件可以扣除
(5)向非股东或无关联人借款: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4.公益性捐赠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①限额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
【小霞提示】公益性捐赠的计算基数为年度利润总额而非销售(营业)收入,“非公益性捐赠”一律不得扣除。
②全额扣除
企业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5.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小霞提示】“销售(营业)收入”的判定
一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视同销售收入
创投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视同销售收入 +“投资收益”
【小霞提示】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 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一般企业: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医药制造:
同上
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
同上
烟草企业:
不得扣除
【小霞提示】“职工教育经费”“公益性捐赠”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小霞提示】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用,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小霞提示】考试中“广告费”“业务宣传费”金额分别给出的,必须合并计算扣除限额。
7.租赁费用
(1)经营租赁: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融资租赁:计提折旧扣除。
8.手续费及佣金企
保险企业: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8%”计算限额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证券、期货、保险代理):
据实扣除
其他企业:
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和个人”所签订合同确认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9.党组织工作经费
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 1%的部分可以扣除。
10.其他准予扣除项目
(1)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按规定提取时准予扣除,但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2)劳动保护费
准予据实扣除。
(3)汇兑损失
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4)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和非公益性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具体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具体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关联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亏损弥补
1.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 5年。
2.自 2018年 1月 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 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 10年。
这里的亏损,是指企业将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小霞提示】
①5年/10年是从亏损的次年开始算,5年/10年内不论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
②境外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机构的盈利。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就是小霞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初级会计师重要考点的分享。如果大家在这些方面的学习有问题的话,可以在之后给我们留言和我们进行交流。
欢迎大家之后继续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