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完成继续教育,才能领取中级会计证书!多地财政厅通知!

2025-02-21 14: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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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大家好

各地中级会计领证通知出炉

大家都抓紧时间去领取自己的证书吧

各个地区领证要求不一

咱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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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一、证书发放时间

集中发放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至3月3日,节假日和法定假日除外。

考生如不能在集中发放时间领取,可与各考区电话联系,预约其他时间领取证书。


二、发放地址及咨询电话

1.长春市:长春市会计考试中心(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长春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C座二楼会计大厅),0431-89865971;长春市考区提供证书寄递服务,考生可用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长春市会计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申请证书寄递。

2.吉林市:吉林市财政科研所五楼培训部(吉林市船营区青岛街永春胡同8号),0432-62011331;

3.四平市:四平市财政局五楼会计科1(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2号),0434-3215082;

4.辽源市:辽源市财政局会计科(辽源市人民大街3386号),0437-3252494;

5.通化市:通化市财政局二楼223室(通化市新桥路259号),0435-3502223;

6.白山市:白山市财政局会计科(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2726号),0439-3226392;

7.白城市:白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四楼(白城市海明东路25号),0436-3330351;

8.延边州: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412室(延吉市延龙路608号),0433-2876085。

9.松原市:松原市财政局11楼,会计科(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0438-5075053;

10.梅河口市:梅河口市财政局会计科506室(梅河口市银河大街2180号),0435-4223791;

11.公主岭市:公主岭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科(公主岭市新开街3号),0431-76869019。


三、其他事宜

1. 考生本人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领取合格证书。本人因故不能现场领取的,代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可持委托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为领取。

2.考生领取合格证书30日内,需要到“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黑龙江

一、领取时间

2025年2月21日起开始发放

二、领取方式

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

(一)邮寄领取。考生自愿选择邮寄领取方式,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须由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签收。

(二)现场领取。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报名考点所在的市级会计管理机构发证地点领取证书。仅限工作日时间领取。

三、注意事项

(一)随证书一同发放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二)报名考点查询。全省考点按属地划分,对照准考证号的第二位至第五位编码可查找报名考点(《考点与准考证编码对照表》见附件1)。

丢失准考证的考生,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准考证号。

(三)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按规定统一回收销毁。


天津

天津市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合格证书已制作完成,请考生按照下列要求,携带资料到所属报名点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当场领取合格证书。考生可将资格证书复印件存入个人档案,单科通过考试的考生可通过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单科成绩。


一、发放时间

2025年2月24日-3月7日(9:00-11:30,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请选择在上述适合时间内办理领证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考生,请在2025年3月10日以后的工作时间尽快领取证书,领证前须和区财政联系后再去领证。


二、资格审核须提交的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

提交考生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学历(或学位)证书

提交合格考生本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原件。

(三)2024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报名信息表未打印或丢失需要补打的,可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会计人员服务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历年报名表打印”进行补打。

(四)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24〕3号),在天津考区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至少通过一科的,可抵免考试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参加考试年度。考生须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采集并审核通过后,由市财政部门直接进行确认登记,无需个人申报。

重庆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从2025年2月24日开始(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

地点:考生网上报名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详见正文后附表)。


二、领证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领取: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领取:提交委托人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应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ausm.mof.gov.cn/index/)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完成规定年限的继续教育后,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内蒙古

一、集中领取时间

2025年3月3日至4月3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服务大厅(考试服务)下载、打印的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单;

3.“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s://cxda.nmgacc.cn/acms/)继续教育档案查询页面导出、打印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

四、资格证书代领

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原件。


五、其他事宜

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考生,应完成以下事宜:

1.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在“会计人员职称”模块更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2021〕18号)规定按年度持续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3.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

河北

一、发放程序 

(一)证书发放流程。

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两种方式。 

1.现场领取。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为考前审核,领取时需携带资料:(1)本人领取:身份证原件。(2)他人代领: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财政部门需要保留登记、签字等领取记录,留存备查。 

2.邮寄领取。证书邮寄为考生自愿申请。合格人员可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点击左侧证书管理-证书申领菜单,填写相关信息。各报考点财政局复核确认相关信息后,以快递形式邮寄证书,邮费由合格人员自行负担。 

3.存档材料。已盖“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的《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合格人员登记表》随同证书一同发放领取。请按照《填表说明》(详见附件)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后,交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 


二、证书保管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对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逐级提报回收并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销毁。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的,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青海

一、证书领取时间

3月3日至4月30日(工作日)。


二、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资料

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考点属地所在考办领取。


三、证书发放地点及联系电话

西宁市  西宁市市民中心一楼 电话:0971-6310707

海东市  海东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2-8612923

海西州  海西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7-8226948

海南州  海南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4-8515612

海北州  海北州财政局综合科  电话:0970-8644022

黄南州  黄南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3-8722204

果洛州  果洛州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0975-8381472

玉树州  玉树州财政局监察科  电话:0976-8822413

格尔木市 格尔木市财政局    电话:0979-8412752

拿到中级会计证书,大家就可以开始25年注册会计师备考了,5年需要通过6科目考试,难度较大,需要提早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