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0 14: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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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25年继续教育的相关通知,其中部分内容相比2024年的通知有一些变化,事关每一位中级会计考生,我们一定要重视!
5月1日开始!北京市财政局发布
25年继续教育学习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其中明确: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其中,参加继续教育的平台有新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参加北京市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须先登录全国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后才可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学习方式为登录北京平台后点击“继续教育”选择网络教育或面授教育机构进行学习。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跨省调转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全年均可进行。
采集和调转请登录全国平台统一注册登录后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在北京平台采集过的人员也需重新进行注册采集。

图片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划重点:
1、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2、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申请学分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成绩合格单、职称证书等)提交给区财政部门审核。
3、针对2021年至2024年在“全国平台-继续教育”模块学分记录不完整的情况,按照财政部要求,会计人员需凭北京平台上的继续教育学分截图或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在全国平台继续教育模块处进行个人申请。
4、北京市已经开通2021年至2024年补学通道,需要补学学分的会计人员可在北京平台参加网络、面授学习补齐剩余学分,会计人员补学完成后需凭北京平台上的继续教育学分截图或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在全国平台个人申请;其它形式的学分折算可凭证明材料直接到全国平台申请。原则上2020年及以前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再补学。
5、继续教育时间:2025年学习期间为5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补学的的会计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学。
从通知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北京地区打算报考25年中级考试的小伙伴,暂时可以先不进行继续教育,等中级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果通过一科及以上就可以折算本年的继续教育学分,抵免当年的继续教育。
其他地区的考生也可以作为参考,但具体是否需要进行25年继续教育才能报名中级还要看当地的报名简章要求。总之,继续教育对我们中级考生来说非常重要,大家一定要按照官方要求及时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