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初级会计师教材内容有变化?小霞带你看经济法变动

2020-02-24 15: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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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大纲内容都会有些许变化吗,与此同时,考试主要教材的内容也会有一部分的调整,大家在复习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一下。可能有些考生在备考的时候没有关注这方面的内容,或者是用旧教材进行复习的,那么在这里就先简单的为大家介绍一下经济法部分的变动。



第一章、总论

本章整体变化不大,修改部分表述,使内容更加严谨。新增:诉讼时效届满。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本章整体变化不大。
1、对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部分的内容进行重新介绍。
2、对总会计师的内容进行部分调整。
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资料、会计账簿等这部分内容,将“罚款”改为“罚金”。
4、新增了 2018年4月19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相关的表述。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新增取消开户许可证核发试点内容。
2、调整Ⅲ类账户任一时点账户余额,调整为不得超过2000元。
3、新增电子商业汇票的概念。
4、新增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的介绍。
5、新增贴现内容,贴现的增信问题,贴现的影像确认。
6、新增票据交易内容。
7、新增商业汇票票据到期后偿付顺序。
8、新增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通过票据市场基础设施提示付款内容,新增商业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时关于承兑人账户余额是否足够的处理方法。
9、新增保证增信行或者贴现人承担偿付责任时,应当委托票据市场基础设施代其发送指令划付资金至持票人资金账户。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1、在表述上进行了统一调整:
(1)“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统一修改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
(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劳务”统一修改为“劳务”;
(3)“主管税务机关”统一修改为“税务机关”。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公告调整,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界限,统一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为界限。
3、根据财税【2018】 32号公告调整,将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4、根据财税【2017】 90 号内容新增,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5、新增增值税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纳税地点的规定。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本章整体变化较大。
1、根据财税【2018】 76号公告新增,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2、新增:(1)抵免限额的确定方式;(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3)不适用加计扣除的企业;(4)应纳所得额抵扣。
3、删除:抵免限额的计算公式。
4、调整:(1)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比例由2.5%调整为8%;(2)保险费扣除规定;(3)小微企业的认定条件,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按照新《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重新编写。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整体变化较大。
1、新增:(1)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2)船舶吨税。
2、删除:(1)岩金矿资源税的税收优惠;(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
3、调整:(1)印花税重新编写;(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由三档调整为两档;(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期限;(4)耕地占用税部分表述;(5)烟叶税的征收管理。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整体变化不大。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5号公告新增,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 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过新系统开

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与现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保持一致。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45号公告新增,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新系统自行开具。上述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由于国地税合并,调整了行政复议管辖的内容。
4、新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品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新增代开发票的联次规定。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本章整体变化不大。
1、对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中单位缴费的部分进行了重新介绍。
2、对于失业保险费的缴纳部分进行了重新介绍。
3、对于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进行了重新阐述,增加了“二十四证合一”的内容。
4、对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部分,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以上的介绍可能比较复杂,但是如果是之前没有接触过这方面内容的考生的话,最好还是要花时间研究一下的。毕竟正式考试还是要以当年教材上的内容为准的。只有使用正确的内容进行复习才不至于白白的浪费时间。考生们也可以关注小霞会计的APP,我们会一直为大家推出初级会计的相关课程,帮助大家尽可能的贴近正式考试的内容进行备考。点击了解相关课程